无锡户口落户

截至2024年,无锡市的户口落户政策主要依据《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及其更新版本,具体条件如下:

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申请人需在无锡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且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可以向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对于连续居住不满6个月但符合就业参保等条件的申请人,可按原户籍准入政策申请迁移落户。

引进人才户口迁移政策

海外留学人才来锡创业服务,准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来锡落户,不受落户人原户口性质的限制。

经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引进的优秀和紧缺人才,也享受同样待遇。

投资、购买商品房人员户口迁移政策

在本市兴办实业投资达100万元且连续两年年纳税5万元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投资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准予落户。

在本市兴办实业投资达100万元且连续两年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外省(市)驻锡企业法人代表、大专以上学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在本市已有自购住房的,也准予落户。

在本市合法经营的个私企业业主,连续二年年纳税1万元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本市已有自购住房的,同样准予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