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深圳生育津贴
申请深圳生育津贴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出院/诊断证明书(报销住院费用时提供出院记录,报销门诊费用时提供诊断证明书);
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内开具的无需额外提交);
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报销分娩费用时才需要提供);
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工资表和承诺书);
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提交给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填写《深圳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深圳社保局官网,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确认已按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
审核流程
数据匹配成功后,进入审核流程,审核通过的可以获得津贴。
注意事项
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
分娩或手术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其他情况
如果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故未垫付生育津贴,职工本人可以在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请确保按照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申请,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深圳社保局或相关的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