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博后待遇

青岛博士后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资助

对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的应用研究项目,博士后可以获得5万元的项目资助。

生活及住房补贴

在站博士后(不含在职人员)每人每年可获得6万元的生活及住房补贴,发放时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总额不超过12万元。

安家补贴

对于2017年1月1日后出站并在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贴。该补贴分两年给付,每次支付50%。

其他资助

对于新设立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其内的博士后,以及外地来青就业的博士后,还可能享有额外的科研资助和生活资助。

薪资待遇

统招博士后(含外籍博士后)实行年薪制,按招收类别分别提供相应薪酬待遇,最高年薪可达55.6万元。

这些待遇旨在吸引和留住高水平的博士后人才,促进青岛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议有意在青岛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毕业生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