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买人才房申请条件
南京的人才房申请条件如下:
A—E类人才
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人才,具体条件为:
取得硕士学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取得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院士”)、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中的“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国家重点人才工程B类”杰出人才、“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A类人才、市科技顶尖专家
这些人才享受更高级别的安居待遇,具体条件可参考《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可以申请南京宁青驿站,申请条件为:
在南京市工作。
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
建议:
申请人才房时,应仔细了解各类人才的具体要求和条件,确保符合申请资格。
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学历学位证书等,以便在申请过程中提供。
通过官方渠道或相关应用程序提交申请,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