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自己成立物业
小区业主可以自己成立物业自治组织,但 不能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如果小区有业委会,则业委会可以成立物业公司。业主可以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管理,或者业主召开了全体业主大会,选举出了业主委员会,才能由业主委员会授权进行管理。业委会成立物业公司需要满足《公司法》对于成立公司的要求,包括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以及公司住所等。
成立物业公司的具体步骤如下:
预备材料:
包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运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借证实等。
提出注册请求:
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注册申请,并填写相关税务注册表及附表。
审核与备案:
提交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需要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满足资质条件:
注册物业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条件,如注册资金、建筑面积、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必要管理人员等。
依法经营:
物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需要注意的是,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机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因为其不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只需备案即可。
综上所述,小区业主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授权其成立物业公司来进行自主管理,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相应的资质和注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