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门诊报销

南京市的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自费部分报销比例为50%,最高不超过当地社保基金支付的同类门诊费用的限额。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自费部分报销比例为40%,最高不超过当地社保基金支付的同类门诊费用的限额。

报销限额

门诊统筹报销限额:2023年起,南京市医保门诊统筹的年度支付限额从原来的3333元-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具体报销比例分段如下:

1000元(含)以下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60%。

1000元(不含)-5000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0%-85%。

5000元(不含)-1.5万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5%-90%。

报销条件

参保人员需已缴纳医保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诊疗。

门诊自费部分超过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才能报销。

报销范围

包括门诊挂号费、诊疗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特殊治疗费、中药饮片费等。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化验费等。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特殊门诊的诊疗、检查、治疗、手术、化验、放射、核医学等费用。

生育保健费用,包括孕前、孕中、产后的检查、治疗、手术、药品、材料等费用。

慢性病治疗费用,包括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和住院治疗费用,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恶性肿瘤等。

其他政策

2023年起,南京取消职工医保原门诊统筹及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新门诊统筹方案不设置起付标准。

门诊医疗费用越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越高,并且适当向基层医疗机构和退休人员倾斜。

康复病人有专门的医保支付政策,启动康复病组价值付费(VRG)改革。

建议:

参保人员在就诊时,先选择社区医院并进行转诊,以便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注意新的待遇周期开始后,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的基金支付费用段、基金支付比例和费用限额均从“新”计算。

定期关注南京市医保政策的更新和调整,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