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餐饮商标
质量、品质、等级误认
商标中包含“有机”“环保”“天然”“无污染”“极品”“第一”“高级”“国宴”“国饮”“国品”“国菜”“国厨”等描述餐饮行业商品或服务品质的字样,易使公众对餐饮服务的品质等级等特点产生误认。例如,“国蟹天下”在餐饮商品上被驳回,“德第一”在餐饮服务上被驳回。
功能、用途误认
商标中包含“排毒”“降脂”“祛湿”“明目”“清咽”“代谢修复”等描述餐饮类商品的功能、用途的字样,容易使公众对餐饮类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产生误认。例如,“DETOX WATER及图”在餐饮商品上被驳回。
种类、主要原料、成分误认
商标中包含餐饮类商品通用名称,易使公众对商品的种类、主要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例如,在“酱油”商品上申请“苹果醋”商标。
这些不合格的商标申请在审核过程中容易被商标局认定为误导公众,因此存在被驳回或无效的风险。建议在申请餐饮商标时,应避免使用上述可能引起误认的词汇和图案,以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