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上市条件

深圳上市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营业记录

公司整体应成立或从事重大业务五年以上,具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资本数额

公司实际发行的普通股面额应在5000万元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比例为10%以上。

股票市价

公司股票最近6个月的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

获利能力

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最近三年年度决算中税前利润占实收股本的比例达到10%以上;

最近三年税前利润达到1000万元以上,权益利润率不低于5%,且最近三年税前利润均符合前两项标准之一。

最近两年权益利润率达到10%以上。

股权分散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记名股东人数2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