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户口落户条件

长春户口的落户条件如下:

持有有效居住证并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同时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长春市有稳定的工作,并且工作单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在长春市有固定的住所,可以是自有房产或租赁房产,同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无犯罪记录,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购房入户:

2010年7月以后在长春市购买住房,无论面积大小和总价多少,都可以落户。需要提供房产证或发票及相关完税证明。

夫妻投靠落户:

不受双方年龄和婚龄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

老人投子女落户: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凭父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

引进人才户口迁入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落户:凭职称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异地引进的人才落户:凭相关证书、单位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到在长春的居住地、工作地或档案保管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无条件办理随迁落户。

租房落户:

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持房屋租赁合同、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到拟落户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