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门特一年费用
南京医保门特一年的费用因具体病种和治疗方案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部分门特病种的一年费用情况:
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
包括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透析医疗费用限额为6.3万元/年,辅助检查用药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8000元/年。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指静脉或介入化学治疗)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12万元/年。
乳腺癌和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肾癌和黑色素瘤免疫治疗,恶性肿瘤口服化疗(含分子靶向药)、膀胱灌注、抗骨转移或晚期镇痛治疗等针对性药物治疗费用,自确诊之日起五年内,基金支付限额8万元/年,五年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经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后,可延长待遇年限。
除放化疗和针对性药物治疗以外的辅助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第一至三年1万元/年,第四至五年5000元/年,第六年及以后2000元/年。
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
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第一年8万元,第二年7.5万元,第三年7万元,第四年及以后6.5万元/年。
辅助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第一年8000元;第二年6000元;第三年及以后5000元/年。
此外,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和大病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门特一年报销额度封顶线为18万元,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起付线为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合并执行一个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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