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青岛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如下: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为四个档次

一级收费标准:每平米每月收取1元人民币。

二级收费标准:每平米每月收取0.75元人民币。

三级收费标准:每平米每月收取0.5元人民币。

四级收费标准:每平米每月收取0.35元人民币。

物业服务等级分为五个等级

一级为最低等级,五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越高。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基准价格根据物业服务区域收费面积(包括住宅和商业用房建筑面积)规模确定不同的上浮幅度上限。

收费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内(含8万平方米),上浮幅度不超过20%。

收费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以内(含15万平方米),上浮幅度不超过10%。

收费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收费标准不得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