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优质结构申报条件
青岛市优质结构申报的工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工程规模
单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
住宅小区组团工程总建筑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
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对于不具备上述规模,但施工技术先进、质量突出或影响力较大的工程,经市质监站同意也可参加评选。
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省及青岛市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施工技术资料齐全、真实,审签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