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大桶洗洁精规范
餐饮大桶洗洁精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材料要求
餐具洗洁精配方中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应不低于90%。
所用防腐剂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表4所列物质,并必须符合其中规定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等内容。
所用着色剂应为《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6中列出的各种化妆品均允许使用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使用规定。
感官指标
外观:产品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
气味:不得有其他异味,加香产品应符合规定香型。
稳定性:(液体产品)于-3℃~-10℃的冰箱中放置24小时,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结晶、无沉淀;(40±1)℃的保温箱中放置24小时,取出立即观察不分层、不混浊,且不改变气味。
理化指标
总活性物含量:≥15%。
pH值(20℃ 1%溶液):4.0-10.5。
不得检出荧光增白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