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评残标准
深圳市评残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分为一级至十级工伤鉴定标准。以下是详细的标准内容: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面部重度毁容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面部中度毁容
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