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测绘的成果

涉密测绘成果是指 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5号)所确定的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测绘成果。这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天文测量、三角测量、水准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所获取的数据、图件

基础航空摄影所获取的数据、影像资料

遥感卫星和其他航天飞行器对地观测所获取的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

涉密测绘成果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在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时,必须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

适应对外交往与合作需要:

在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也要考虑到对外交往与合作的需要。

分级审批制度:

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由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开展的对外交往与合作活动申请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由自然资源部审批。

建议:

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

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涉及涉密测绘成果时,应提高保密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