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换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换新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材料进行:

提前申请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准备材料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的健康证及培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吃店需要2个以上,小型餐馆需要3个以上,中型餐馆需要8个以上)。

店面的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布局图各一份。

如果老板不经常在店里,需要提供店面食品安全负责人任命书一份。

从业人员名单一份。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房屋产权证明,如产权证复印件或村委开具的产权证明盖章。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材料。

受理与审核

窗口受理人员接收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可当场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受理后,申请信息将发至审查环节。如果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更正的内容。

换证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新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申请,避免因逾期而按照新申请流程办理。

提交申请前,可以先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换证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