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培训场地设计要求

机构培训场地设计要求如下:

场地面积与建筑要求

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办学场地及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建筑、消防、环保、卫生、抗震、防雷、用电等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危房、厂房、地下室、车库等不适合办学的场地。

教学区域与设施

教学用房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教室应配置足够数量的座位,建议每班学员在12-25人之间,按照3-5人一组,每组选出一名组长,座位布置应宽敞、合理,便于交流互动。

办公与辅助区域

办公区域应设置在校区场地最里端,保证安静舒适的工作环境,避免学员随意进入干扰工作秩序。

校长室、财务室及综合办公室(包括市场、教学、行政三个区域)应有明确划分,减少相互影响。

储藏室大小建议为8-15平方米,用于存放宣传资料、活动物资、教材等校区物资,位置应远离卫生间和开水房,保持干燥。

安全设施

至少设置一个安全逃生出口,并保持逃生通道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