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餐饮业的政策

国务院对餐饮业的政策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

2022年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以缓解这些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

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失业农民工发放补助。

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加大失业保险金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

支持外卖平台下调服务费

倡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

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困难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

“证照分离”改革

在全国推进“证照分离”的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压缩餐厅的开办时间,大幅缩短商标的注册周期。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