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包含哪些内容?
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法学事业,愿意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在职人员,工作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
具备较强的英语水平,能够阅读和理解英文法律文献。
二、招生专业及方向
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主要包括:
法学理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法律史
法律硕士(法学)
三、招生名额及学费
招生名额: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名额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学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四、招生流程
报名:考生需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初试: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和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复试:复试内容包括面试、笔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录取: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培养需求,择优录取。
五、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具体学制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培养方式:采用在职攻读方式,学员在完成规定课程学习、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位。
六、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位。
学位证书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北京大学颁发。
七、其他事项
招生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以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招生简章中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招生政策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考生需关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招生政策、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诚信报考。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如果您有意向报考,请密切关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获取最新招生信息。祝您报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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