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平台未取得许可

餐饮平台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 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将面临以下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如果明知从事上述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应当与提供场所或其他条件的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餐饮平台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不仅会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还可能面临消费者的索赔和法律责任。建议相关餐饮平台依法取得必要的许可和资质,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开展业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