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论文结论怎么写

诈骗罪论文结论怎么写

在撰写诈骗罪论文的结论时,你可以按照以下结构来组织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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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诈骗罪保护客体的综合理解

传统所有权说的局限性

传统理论中“所有权说”无法全面解释诈骗罪的保护客体。

它不能准确反映诈骗行为所涉及的各种具体而复杂的利益关系。

占有权的保护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占有权甚至占有本身可以作为诈骗罪的保护法益。

财产性利益的范围

财产性利益应被纳入诈骗罪的对象范围。

诈骗罪保护客体的综合观点

一般原则:

诈骗罪的保护客体通常是财产所有权。

特殊情况:在特定情况下,占有权或占有事实本身也可能成为保护客体。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不同法系中关于财产罪保护法益理论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