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不能

餐饮店不能做以下事情:

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提供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开设餐饮门店: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禁止在这些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

餐饮店必须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店内员工的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否则将面临罚款甚至被关闭的处罚。

亏本赚吆喝:

开业初期通过大折扣等活动吸引客流,虽然短期内能增加人气,但长期来看,这种做法会导致成本增加,销量减少,不利于餐厅的长期发展。

产品线过多或过少:

餐饮店应专注于将某几样或某一样菜品做到极致,而不是盲目追求产品数量。过多的产品会导致管理困难和口味难以控制,最终可能失败。

忽视顾客体验和营销:

生意不好时,餐饮店应首先反思顾客体验和营销策略,而不是盲目添加产品或搞促销。只有找到问题的根本原因,才能有效提升业绩。

不遵守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

根据《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内不应或不宜配建餐饮设施,以免对居民造成污染和干扰。

这些“不可以”的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同时确保餐饮业的合法合规经营。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自身和顾客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