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标准餐饮服务要求
湖南标准餐饮服务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学校应逐步按照标准化食堂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
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必须配备消毒柜、留样柜、冷藏(冻)柜、保洁柜、三防(防鼠、防蝇、防尘)设施等设备设施。
餐(饮)具配备要求
学校食堂原则上应提供统一的餐(饮)具并做好集中清洗消毒。
因条件受限无法提供、由师生自带餐(饮)具的,应指导督促做好自带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避免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鼓励食材供应本地化,满足食物多样、合理搭配,提倡使用营养价值较高的畜禽肉蛋奶类食品、新鲜蔬菜水果、大豆及其制品和谷薯杂豆类食品等,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
供餐方式要求
提供多样化选择,如早点、课间餐、午点餐、寄宿制学校的夜点餐、定制化服务窗口等,但定制化服务窗口仅作补充,不宜超过大餐窗口的10%。
倡导学校按需供餐,通过采取小份菜、半份菜、套餐、自助餐等方式,制止餐饮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