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录用证明

博士后录用证明

博士后接收证明是由博士后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用以证明博士后在该单位工作的合法性、单位对博士后的接收和支持,通常包含以下信息:

博士后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

入职时间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岗位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相关科研成果和奖励情况(如果有)

其他可能需要的细节信息

在办理北京市博士后落户时,申请人需要将此接收证明提交给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作为办理居住证和落户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