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餐位费增值税

餐饮店餐位费的增值税取决于该餐饮店的纳税人身份及其销售额。以下是具体的税率信息:

一般纳税人

税率:6%。

适用条件:连续12个月提供餐饮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及以上。

小规模纳税人

税率:3%。

适用条件:连续12个月提供餐饮服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

此外,根据最新的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餐饮店在开具餐位费增值税发票时,需要根据自身的纳税人身份和销售额来确定适用的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至2027年期间还可以选择按照1%的税率进行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