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企业须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
企业是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
专项标准
专业化: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有一定要求。
精细化:在数字化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例如,数字化水平可能会根据企业达到的数字化等级进行评分;质量管理方面,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等会有相应加分。
特色化: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竞争优势,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有一定的占有率和排名。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具有优势,例如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或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或者分布在全省“1650”产业体系50条重点产业链等。
创新能力: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需达到一定标准,例如拥有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Ⅰ类知识产权等。
其他要求
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8%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8%以上。
企业拥有2项有效发明(或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
企业主导产品(服务)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
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