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引用的规则
日语中的引用规则如下:
直接引用
直接引用是将原话原封不动地叙述,使用かぎかっこ(「」)括起来。
在直接引用的句子中,用「と」来表示引用的内容,后句多用「言う、話す、思う、考える、聞く、書く」等动词。
间接引用
间接引用是用自己的话重新诠释,不需要使用かぎかっこ(「」)。
在间接引用的句子中,「と」前面的句子一定要用简体。
引用符号
在日语论文中,引号里还需要再引用,符号要打双引号,即『』。
『』和「」为曲尺形的引号,在“”‘’西式引号中不方便使用的时候使用。
书名和文章标题
书名和文章标题使用『』(二重鉤括弧)。
如果句中出现特殊的指代名词,也可以使用双引号,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