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保退休政策

西安市医保退休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最低缴费年限

男性参保职工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少30年。

女性参保职工需累计缴纳至少25年。

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5年。

退休后的医保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上述缴费年限的参保职工,退休后不再需要缴纳每年的医保费用,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补缴政策

若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选择按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继续缴费,或一次性缴纳至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使用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目前标准为每月100元。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等。

缴费比例

企业单位: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9%。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单位缴纳7.5%,个人缴纳2%。

门诊报销政策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以及门诊特殊药品报销比例均有明确规定。

大额医疗补助保险

退休职工需一次性缴足12年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用后,可享受大额医疗补助待遇。

医疗救助政策

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提供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

以上信息根据2024年1月24日的数据更新,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更新或变动,请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