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卖狗肉能处罚案例
安徽叶某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
案情:叶某经营的饭店主打“卤汁狗肉”,但由于正规渠道收购的狗肉数量少且不稳定,叶某从许某处以低价收购被毒杀的狗肉。这些狗肉未经卫生防疫证明,简单处理后销售。
处罚: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叶某等5人二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并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40余万元,同时公开赔礼道歉。
广州市桂邻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
案情:桂邻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小程序上架销售的“桂林灵川狗肉”实为鸭肉加工烹饪制成,而非真正的狗肉。
处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52元,并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652元。
青岛市黄岛区朋聚高丽烧烤农家宴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案情:黄岛区朋聚高丽烧烤农家宴被投诉制售狗肉,经核实,该店确实制售了狗肉但未进行检疫。
处罚: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处以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