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流程深圳

深圳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出院/诊断证明书(报销住院费用时提供出院记录,报销门诊费用时提供诊断证明书);

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内开具的无需额外提交);

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报销分娩费用时才需要提供);

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工资表和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承诺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提交申请

分娩后三个月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填写《深圳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女方单位每月固定日期(如5日至25日)向社保申报,资金到账后发给本人。

网上办理

登录深圳社保局官网,进入“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

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

提交申请后,等待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并安排发放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提交的医疗、计生证明,单位垫付凭证,个人信息表等办理及报社保。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最新政策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流程。若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通过官网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