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驾考科目三新规
长沙驾考科目三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预约考试时间的调整
考取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的时间间隔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缩短至20日。
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预约时间间隔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40日缩短至30日。
异地分科目考试次数的调整
申请小型汽车驾证的,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以满足群众异地考试的需求。
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的调整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涵盖了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调头等多个项目。
调整了相应的评判标准,例如原来扣20分的项目调整为扣10分或100分。
加强了人工评判权的运用,实行考试员同车监督。
具体项目操作要求
起步:具备起步条件长时间不起步扣10分,要求学员在起步时确保动力输出大于车身自重,控制油门和离合器,避免后溜和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