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征兵条件
青岛市征兵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龄为18至22周岁。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龄为18至24周岁。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
文化程度要求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
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具体要求包括身高、体重和视力等方面的标准,详细标准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兵役登记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征集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优先批准大学毕生业生(含高级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毕业生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