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征兵条件

青岛市征兵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龄为18至22周岁。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龄为18至24周岁。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

文化程度要求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

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具体要求包括身高、体重和视力等方面的标准,详细标准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兵役登记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征集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优先批准大学毕生业生(含高级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毕业生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