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餐饮企业税收返还

天津餐饮企业税收返还政策已经停止执行,具体如下:

所得税全额返还政策

北京、天津、上海、沈阳等城市原先实行的饮服企业所得税全额返还政策已经停止执行,恢复按全国统一规定办理。

增值税返还政策

该政策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其实际缴纳增值税后,按照一定比例将其增值税减免或者优惠给企业。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并提交材料到当地税务局或地方财政局,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天津市财政局将按照一定比例将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减免或者优惠给企业,具体比例由天津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

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13%的增值税税负,地方政府在全额留存50%的基础上,给予企业75%-85%的奖励扶持。

对于25%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地方政府在全额留存40%的基础上,给予企业75%-85%的奖励扶持。

建议:

由于政策已经停止执行,建议企业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和规定,以合法合规的方式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有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企业应及时了解和申请,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