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投奔子女条件

深圳户口投奔子女的条件如下:

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条件

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条件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口;

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抚养权属方同意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属继子女的,其生父(母)与被投靠人结婚应满2年;

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的成年子女;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夫妻投靠入户条件

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