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临时备案火锅要求
对于餐饮临时备案火锅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食品添加剂备案与公示
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
经备案后的食品添加剂应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制作方式公示
采取调制、配制等方式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等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制作方式。
选址与设施
选址应符合食品安全条件,保证环境整洁,经营场所配有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等设施设备。
厨房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
厨房内至少设立2个清洗水池。
食品存放与加工
食品加工制作工具、用具、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半成品应分开存放,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防止食品污染。
用水与包装材料
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