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餐饮发票税额标准

四川省餐饮发票的税额标准主要根据纳税人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分:

一般纳税人

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此外,外卖服务不属于销售产品,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外卖产品时,也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四川省餐饮发票的税额标准如下:

一般纳税人:6%

小规模纳税人:3%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的纳税人身份和税务规定,正确计算和申报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