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目三考试规则

深圳科目三的规则如下:

上车准备

绕车一周上车,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

系安全带,调整座椅和左右后视镜。

确保所有车门已关好。

起步

打左转向灯3秒以上,按喇叭,挂一挡,松开手刹。

方向盘向左边打半圈,观察左后视镜确认安全后起步。

直线行驶

保持三档,速度控制在20至25km/h之间。

直线行驶期间不得换挡。

直线行驶时加速至35km/h左右,不得低于35km/h,语音提示直线行驶完成。

加减挡位操作

一进一出,语音提示加二档时,踩离合挂三档并加速至35km/h左右,不超过40km/h。

语音提示加三档时,踩离合收油挂四档。

语音提示加四档时,踩离合收油挂三档。

语音提示减三档时,踩离合收油挂二档,轻踏刹车踏板降至25km/h。

换挡操作需在10秒内迅速完成,保持车辆不偏移。

变更车道

右转向(打转向3秒)靠右变道直行。

左转向(打转向3秒)左转上道直行。

通过特定区域

通过人行横道、直行路口、公交车站、学校区域时,均需保持三档25km/h,并遵守相应的语音提示。

路口右转时,挂二档,打右转向,车头越过斑马线后,打右转向一圈半,待车头正向时方向盘回正,加速挂三档25km/h行驶。

超车

两进两出均需右转向3秒,靠路边行驶,方向盘45度角,待车拐进路边时,方向盘回正,打左转向3秒,车辆驶出路边,进入直行车道,期间始终保持三档25km/h,不得换挡。

夜间行驶

夜间与对方会车时,距对方来车150米使用近光灯。

通过急弯、拱桥、破路、人行横道线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交替闪烁远、近光灯。

雾天行驶需开启大灯、雾灯和危险警报灯。

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开启示廓灯和危险警报灯,并关闭所有灯光。

其他注意事项

必须正确使用转向灯。

起步前必须空挡再打火。

不允许在行驶过程中空挡滑行。

行驶中不得低头看档位或连续两次挂档不进。

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和速度。

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民警指挥信号。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考生能够在实际道路条件下安全、正确地驾驶车辆。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多加练习,熟悉各项操作,以确保在考试中能够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