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目三考试规则
深圳科目三的规则如下:
上车准备
绕车一周上车,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
系安全带,调整座椅和左右后视镜。
确保所有车门已关好。
起步
打左转向灯3秒以上,按喇叭,挂一挡,松开手刹。
方向盘向左边打半圈,观察左后视镜确认安全后起步。
直线行驶
保持三档,速度控制在20至25km/h之间。
直线行驶期间不得换挡。
直线行驶时加速至35km/h左右,不得低于35km/h,语音提示直线行驶完成。
加减挡位操作
一进一出,语音提示加二档时,踩离合挂三档并加速至35km/h左右,不超过40km/h。
语音提示加三档时,踩离合收油挂四档。
语音提示加四档时,踩离合收油挂三档。
语音提示减三档时,踩离合收油挂二档,轻踏刹车踏板降至25km/h。
换挡操作需在10秒内迅速完成,保持车辆不偏移。
变更车道
右转向(打转向3秒)靠右变道直行。
左转向(打转向3秒)左转上道直行。
通过特定区域
通过人行横道、直行路口、公交车站、学校区域时,均需保持三档25km/h,并遵守相应的语音提示。
路口右转时,挂二档,打右转向,车头越过斑马线后,打右转向一圈半,待车头正向时方向盘回正,加速挂三档25km/h行驶。
超车
两进两出均需右转向3秒,靠路边行驶,方向盘45度角,待车拐进路边时,方向盘回正,打左转向3秒,车辆驶出路边,进入直行车道,期间始终保持三档25km/h,不得换挡。
夜间行驶
夜间与对方会车时,距对方来车150米使用近光灯。
通过急弯、拱桥、破路、人行横道线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交替闪烁远、近光灯。
雾天行驶需开启大灯、雾灯和危险警报灯。
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开启示廓灯和危险警报灯,并关闭所有灯光。
其他注意事项
必须正确使用转向灯。
起步前必须空挡再打火。
不允许在行驶过程中空挡滑行。
行驶中不得低头看档位或连续两次挂档不进。
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和速度。
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民警指挥信号。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考生能够在实际道路条件下安全、正确地驾驶车辆。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多加练习,熟悉各项操作,以确保在考试中能够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