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食堂现场检查内容
餐饮食堂现场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证照情况
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主体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
就餐区信息公示情况
是否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市场监管人员、主体级别、包保干部及督导情况等信息。
是否按规定开展包保督导,是否有包保记录等资料。
监督检查情况。
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是否结合实际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外包经营的是否配备双总监。
学校(幼儿园)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学校(幼儿园)是否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意见、建议。
在“陕食安”微信小程序填报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落实情况记录,需与每月会议纪要一致。
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情况
是否依法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是否有招标资料。
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
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等行为。
是否建立餐饮服务管理企业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
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情况
是否定期开展食堂内外环境鼠害消杀,是否有消杀记录。
场所卫生情况
食材、厨具到餐厅的卫生情况,包括各类厨具和个人卫生等。
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
食品原料的采购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储存是否规范,加工过程是否卫生,销售环节是否合规。
食品加工设备、设施及工艺流程
核查食品加工设备、设施是否清洁卫生,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是否有必要的消毒设施。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培训情况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接受过食品安全培训。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依据和程序
核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相关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核查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申请人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核查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出具最终核查报告,并通知申请人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通过这些内容的核查,可以全面评估餐饮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