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提交资料
房产测绘提交的资料根据不同的测绘类型和目的有所不同。以下是主要的资料清单:
房产测绘审核
房产测绘申请书
测绘公司测绘资质证复印件
测绘报告5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房产测绘技术鉴定报告书
私房新、改、扩建办验收测绘
业务委托书(原件)
业主身份证(非业主本人的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不动产权属证书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门牌证明
建筑施工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原产权证(改、扩建须提供)
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勘查记录及附图(超建违建需提供)
私房新、改、扩建办证测绘
业务委托书(原件)
业主身份证(非业主本人的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不动产权属证书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门牌证明
建筑施工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须盖有规划局审定专用章)
原产权证(改、扩建须提供)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证明(2015年以后)、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2015年以前)
无第6条的提供由南宁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无图证明
单位房办证测绘
业务委托书(原件)
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含工程施工红线图)
土地证(含用地红线图)
建筑施工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总平图、图纸目录、修改通知及修改图(须盖有市规划局审定专用章及单位公章)
如工程项目设有人防工程地下室的,须提交地下人防工程审批书、人防地下室区域位置示意图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门牌证明
商品房预测
填写房屋面积预测委托书(或测绘合同)
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总体规划平面图(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复印件)
经规划审核盖章的单幢建筑施工平面图(含电子文档光盘,有阁楼的超过2.2米部位在图上标记相关尺寸及范围)
建设工程定位放线资料(含电子文档光盘)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人防办批文(复印件)
项目情况说明,包括每幢房屋的结构、层次、用途、户型、阳台封闭情况、公共设施使用情况等作出说明,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公章
房屋的分摊协议及其他合法分摊文件或约定
房屋现状已出地平正负零以上
其他相关权利证明等
商品房实测
填写房屋面积实测委托书(或测绘合同)
施工现场满足实测条件(房屋土建部分单体竣工验收后,脚手架完全拆除,楼梯、阳台、门厅、廊道、门窗等按图纸要求施工到位,高层项目配套电梯可以安全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通知书及其附件(复印件)
规划竣工测量报告及竣工图(含电子文档光盘)
办公、酒店、综合商业楼等应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地名委员会地名使用证明(复印件)
公安部门门牌号证明(复印件)
实测过程中需要的其他相关权利证明等
新建单位(私)房测绘
填写房屋面积预测委托书(或测绘协议)
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总体规划平面图(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复印件)
经规划审核盖章的单幢建筑施工平面图(含电子文档光盘)
建设工程定位放线资料(含电子文档光盘)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人防办批文(复印件)
项目状况阐明,包括每幢房屋的结构、层次、用途、户型、阳台封闭情况、公共设施使用情况等作出说明,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公章
房屋的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