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铺牌匾侵权责任

餐饮店铺牌匾侵权责任主要涉及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两个方面,具体责任如下:

商标侵权

赔偿数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赔偿数额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方式:

实际损失: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侵权所得: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商标许可使用费:如果实际损失和侵权所得都难以确定,可以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恶意侵权: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赔偿数额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

合理开支: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不正当竞争

混淆行为:如果店铺牌匾的使用给他人造成混淆,经营者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处罚

工商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责任承担

停止侵权:侵权人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拆除侵权牌匾、停止使用侵权标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