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入学条件

西安入学条件如下:

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入学。

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除非户籍已落在该房产下)。

挂户、空户、集体户、假户籍等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

非西安市户籍的父母在我市居住、就业,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需持“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按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审核登记后,统筹安排入学。

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市城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等材料,按居住地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审核登记后,统筹安排入学。

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父母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等。

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定向生和特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