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有哪些内容?
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内容详解
一、招生对象
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面向全国范围内具有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力的人员,旨在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培养高素质的科研和教学人才。
二、招生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专业涵盖了学校现有的各个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水利工程、地质学、生物学、医学、护理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
跨学科专业:为满足社会需求,学校还设置了部分跨学科专业,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
三、招生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生流程
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笔试:笔试科目为英语和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300分。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面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录取: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五、学制与培养
学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
培养方式:在职博士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和全日制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期间,考生需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论文撰写等环节。
毕业条件: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六、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金额以学校当年公布为准。
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在职博士研究生。
七、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电话号码)
相关学院招生办公室:021-(电话号码)
网上咨询: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总之,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内容涵盖了招生对象、专业、条件、流程、学制、培养、学费、奖学金等方面,为有意报考的考生提供了详尽的参考。考生在了解招生简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专业和方向,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实现博士学位梦想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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