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做法
招投标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环节的过程,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招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招标人准备工作
项目立项:
提交项目建议书,包括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向相关机构备案。
招标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明确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况、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和截止日期、招标条件、价格及有关事项的咨询单位等。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开标
招标公司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包括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评标
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最终确定中标人。
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签订合同
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注意事项:
标书制作:
投标文件分为综合标、商务标和技术标。综合标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函等;商务标包括报价规定、市场价格信息、商务标编制说明等;技术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班子配备情况等。
标书编制一般分为四个阶段:熟悉图纸和现场调查阶段;投标工作规划、决策阶段;编制技术标阶段;整理投标文件阶段。
沟通与协调:
在内部要提前通知招投标小组成员,确保他们及时了解招投标的要求、内容、标准等。
与投标方的沟通要顺畅,确保投标方能够及时看到和熟悉招标文件,并在每次评标前做到评标人员合理分工,进行相关内容的汇总、把关。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招投标过程的顺利进行,并选择到合适的承包商和供应商。